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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11學期TA申請訊息

本學期欲申請TA之教師請注意下列事項:
一、目前法規已修定部份:
  現已無大學部TA必須修過擔任TA之課程及相關之成績要求規定。
  系專業必修課程放寬至50人(含)以上即可申請。
二、TA無法「先工作再追溯薪資」:
  本校教學助理需於開始工作日前簽訂勞動契約,並完成納保手續。如TA於納保前即開始工作,恕依規定無法核報薪資。
  每月薪資將依所得級數被扣勞保費及勞退金6%。工時須依勞基法規範不得超時工作(故請注意核定鐘點數,勿引起勞資糾紛),工作內容不得與教學無關(TA得以此理由拒絕),請注意!如因疫情影響,課程採線上授課或日後補課,因TA仍須協助相關教學事務且為避免造成TA權益受損(如於某月集中補課造成投保金額跳級),薪資依課程原訂日期及時數計算。
三、TA申請於9/20起,教務系統之課程修課人數達到申請標準(不分課程60人以上/系專業必修50人以上),且TA本身課表均確定後,即可提送教資中心。若選課更正後人數降至標準以下,亦不予取消該課程申請。※一般型TA申請方式由教師本人於教務系統之"教學助教系統"線上填寫申請單,印出後辦理申請。課輔型TA仍採過去方式申請。(即便主管機關宣布全面停止到校上課,TA仍需到校辦理簽約納保等事宜,故仍採紙本簽名方式,交由TA送至本中心)
四、為配合人事室作業,申請及納保日程如下:
  第二週(9/23上午11時前)提出申請,勞保納保日及契約起聘日為第三週(9/26)。
  第三週(9/30上午11時前)內提出申請,勞保納保日及契約起聘日為第四週(10/3)。
  以此類推。亦即當週申請,TA由下一週開始工作並支薪。故為避免因納保延遲造成TA少領薪資,請於線上申請並印出申請單後立即完成簽核流程並讓TA本人送至教學資源中心,同時辦理申請、簽約、納保事宜。
五、合格TA要件:
 1.完成TA認證課程及期初工作說明會(9/14下午13:00~15:00於A216),如該生因該時段有課或其他不可抗力理由未能參與上項課程,必須至教學資源中心登記補聽課程,並最晚於10/7前完成作業。
 2.前一修課學期平均分數達80分(碩一新生例外),請注意法規已修訂為「前一修課」學期而非前學期,故曾休學之復學生或上學期未修課之學生,均往前追溯至有修課之學期。
 3.非陸生;其它外籍生需有效期內工作證。
六、為避免個資相關問題困擾,合格TA名單請於9/15起上TA申請系統查詢。
七、為培養學生守法習慣,起始工作日請填寫該生實際開始工作之週次,並請老師督導學生按時繳交工作報告書,以避免不實虛報及延遲核報之情事。如TA兩月份以上合併核報,將可能超過薪資級數(11100),被扣更多的保費!教學助理工作報告書每週填寫之工作內容,依勞基法規定均需註明工作(簽到簽退)時間。如TA中途離職,請務必告知教學資源中心。
八、其餘規定請參閱本校「開南大學教學助理設置辦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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