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課業輔導公告】1111學期教師課輔與課輔TA公告
為提供學生課業所需之輔導與協助,並加強學生核心學科能力,各系系主任、授課教師及導師可向本中心申請「課業輔導」。
課業輔導分為:教師輔導及輔導TA,申請說明及注意事項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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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課業輔導 |
注意事項 |
申請階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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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階段 |
1.每週輔導時數不超過4小時;每日連同授課時數不超過6小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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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結束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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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由相關計畫預算支付教師課輔鐘點費,鐘點費依教師職等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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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業輔導TA |
注意事項 |
申請階段 |
TA訓練時間:111年9月14日(13:00~15:00)、地點:A216,若當日無法出席之學生可至教學資源中心(A102)申請補聽課,並於10月7日前至數位學習網,選擇「1111-TA認證課程」完成上課,名單可於教學助理申請系統中查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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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階段 |
1.每週輔導時數不超過9小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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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結束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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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申請通過後的課業輔導TA,請至教學資源中心(A102)辦理勞保相關事宜。
*輔導TA可由授課教師推派符合上述資格之學生。
*由相關計畫預算支付課輔TA輔導費,輔導費為每小時200元。
相關規定,請參閱「開南大學課業輔導實施辦法」及「開南大學教學助理設置辦法」。
若有相關疑問,請洽教學資源中心 詹孟儒助理(分機1342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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